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誠徵「業務督導員」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誠徵「業務督導員」
一、工作項目:
(一)向申請民眾說明長照服務內容及提供相關申請諮詢。
(二)瞭解申請被照顧者長期照顧問題,經申請民眾同意,協助其透過1966長照服務專線系統轉介照管中心,經照專到宅評估符合長照需求等級,進而銜接長照服務。
(三)依勞動部規定向申請民眾推介媒合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並提供申請民眾僱用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的獎助補助辦法措施。
(四)受理民眾申請聘僱外看之到宅評估鑑定案件並辦理相關業務。
(五)辦理民眾申請案件鍵入外看申請管理資訊系統並傳輸至勞動部相關行政作業。
(六)辦理本方案相關公文、經費執行與核銷行政業務。
(七)申辦案件相關資料保存(如逐案掃描為電子檔留存等)。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二)具備國內外大學醫事、護理、社工及長期照顧相關學系畢業(國外學歷請另檢附相關學歷證明中譯本)或具備大學學歷者且有長期照顧、就業服務、公共衛生機關(構)行政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 操作及電腦資訊。
(四)工作積極、抗壓性高。
(五)具醫護社工相關資格、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佳。
※月薪:每月新台幣36,445 元整。
三、應徵有效期間:112年12月29日至113年1月11日。
四、詳情請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c%84%ef%bc%84%ef%bc%85%ef%bc%84%ef%bc%85%ef%bc%83%ef%bc%86%ef%bc%89%ef%bc%a03